台灣採耳推廣協會 TWEPA

協會章程

  1. 內政部111年3月台內團字第1110280577號函准予備查

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台灣採耳推廣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
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益性社會團體,以推廣正確採耳,導正風氣,訂定採耳流程,協助取得證書為宗旨。

第 三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,並依相關法令規定推動及執行:

        1. 傳達正確知識,採耳師不是耳鼻喉專科醫生,處理的範圍只有外耳道,採耳師職責接近按摩師,憑經驗練習。勤練手藝,為顧客提供輕鬆舒服的保健養生服務。如遇到嚴重耳道健康情況,例如耳霉菌、炎症等,採耳師應建議顧客尋求專科醫生處理。
        2. 採耳技術日新月異,不再「古法」
        3. 採耳技術因應科革發展而不斷進步,現代採耳在傳統技術作為基礎之下增加了音叉、可視式儀器等新式工具,不再是單純的傳統古法。
        4. 採耳師必須有充分休息
        5. 由於耳道範圍狹小,採耳師的眼光需要精準、手必須足夠平穩、呼吸亦要緩慢,以免發生意外。因此,作為專業採耳師,保持身體健康及獲得充分休息十分重要。
        6. 「採耳」近年成為年輕化的潮流新行業,最近發現,很多人為求視覺效果等原因傳播不當資訊,巧立名目嘩眾取寵。為匡正風氣,期望訂立行業規範,教導正確的採耳相關知識。
第 四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,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
第 五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
第 六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轄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
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,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。
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,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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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會理事長 魏嘉貞

emilemilywei7@hot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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